為加強獸用生物制品標準管理工作,確保產品安全、有效、質量可控,我部組織開展了獸用生物制品標準清理工作。經研究,對不符合當前國家動物防疫政策、存在較大生物安全隱患、已被新產品取代且至少5年無企業生產,以及檢驗項目不全、不能保證產品質量的81個獸用生物制品標準予以廢止(見附件),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執行。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。
一、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,停止受理、審批上述81個獸用生物制品的產品批準文號申請。
二、自2016年1月1日起,停止生產上述81個獸用生物制品,涉及相關企業的獸藥產品批準文號同時撤銷。2015年12月31日前生產的產品,可以在2016年12月31日前流通使用。
三、自2017年1月1日起,停止經營、使用上述81個獸用生物制品。
附件:廢止獸用生物制品標準目錄